- 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常见问题解答
- 发布时间:2024-05-29 11:06| 来源: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常见问题解答
1. 专利快速预审业务是什么?
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承担面向滨海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快速协同保护的职能,目前主要面向高端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产业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对备案主体提交的专利申请预审请求(尚未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文本)进行预审,形成预审结论。预审通过的专利申请,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标注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快速审查通道。
2. 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专利快速预审服务需要收费吗?
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为公益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3. 什么是创新主体备案?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规定,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应当对拟进入快速审查通道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进行备案管理,并将名单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备案合格后方可进行快速预审。
4. 如何申请成为备案主体?
创新主体应通过专利预审服务系统线上提交备案申请,并将要求的纸质材料提交至保护中心预审服务系统(https://zscq.scjgj.tjbh.gov.cn/)。具体提交要求及联系方式请参加下方二维码。
5. 向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理专利快速预审服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申请主体已经在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通过;
(2)专利预审申请属于高端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产业,即专利申请的分类号属于本保护中心可受理的 IPC 分类号或洛迦诺分类号范围内(详细范围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服务IPC分类号和洛迦诺分类号相关文件);
(3)符合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其它要求(不予审理的情况详见下一问题)。
6. 不予审理的专利预审申请情形有哪些?
(1)疑似《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 75 号)所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应依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合理材料,将不予审理,并按照管理规范对该备案主体或代理机构进行管理;
(2)此前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过的专利申请(包括已提交普通申请后撤回情形);
(3)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 PCT 国际申请;
(4)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所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
(5)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
(6)分案申请;
(7)向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重复提交方案实质相同且前次审查因实质缺陷驳回的预审申请。
7. 如何提交专利快速预审申请?
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提交采取预约制,创新主体按照要求提交预约后,保护中心将按照预约提交的顺序,通知申请人按照保护中心指定的日期中午12点前进行提交并审查,若当日中午12点前提交确存在困难的,请在12点前联系保护中心预审部门(高端装备制造:022-66387917、生物医药:66387921)顺延一天提交。如出现未说明且超出提交时限要求的,需重新预约。预约短信发送至账号注册手机号,请创新主体及代理机构及时更新备案联系方式。保护中心会通过备案创新主体、代理机构微信群通报目前的预约量及提交时间,以便创新主体提前预约、避免等待。加入微信群请电话咨询022-66387908。
具体要求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专利预先审查业务培训课件》以及《滨海新区保护中心新版专利预审系统操作说明》。
8. 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预审案件提交数量有要求吗?
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目前不限制备案创新主体案件提交数量,备案创新主体可根据需求预约提交。
9. 预审不通过的专利申请,可以进行普通申请吗?
可以。预审不通过的,可以通过普通通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
10. 预审审查需要多长时间?
自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接收专利申请预审文件至作出预审结论,一般不超过 7 个工作日。
11. 预审通过后,申请人需要进行哪些操作?
预审通过,申请人应尽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正式提交该专利申请,获得专利申请号后,应立即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s://cponline.cnipa.gov.cn)完成网上缴费(不可以通过网银汇款、邮政汇款、代办处缴费),并于申请日或次日将专利申请号和缴费信息截图提交至预审平台。
12. 在专利授权公告之前,可以进行著录项目变更吗?
不可以。根据《承诺书》要求,如有需要,著录项目变更须在专利授权公告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