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征集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机构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04-03 18:49| 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强区建设,贯彻落实《天津市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天津市滨海新区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构建以专利供需信息为基础、专利技术供需对接为依托、金融资本投入为抓手、专利成果落地转化为目标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新模式,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滨海保护中心”)拟建立公益性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机构资源库,现公开征集相关服务机构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征集专利/商标代理、技术转移、成果转让、金融保险、质押融资、资产评估、诉讼维权、公证鉴定、研究开发等与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工作相关的专业服务机构。
二、机构资源库用途
(一)滨海保护中心对外发布公益性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机构资源库信息。
(二)滨海保护中心定期组织创新主体和服务机构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供需对接活动。
(三)及时挖掘、培育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四)积极参与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局和保护中心开展的其他与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相关的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团体或企事业单位。
(二)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专业资质或能力,能够提供与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相关的专业服务。
(三)具有从事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的相关经验。
(四)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四、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自愿向滨海保护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机构申请表(附件)。
(二)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等。
(三)具备开展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相关工作的专业资质或能力的佐证材料,包括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典型经验、服务案例等。
(四)其他证明材料。
五、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请: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至滨海保护中心。
(二)材料审核:滨海保护中心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服务机构,组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机构资源库。
(三)名单公示:拟入库服务机构名单将在滨海保护中心官方网站及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四)结果公布:经公示没有异议后,滨海保护中心确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机构资源库名单,并公开发布。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6日。申报主体将申请表(附件)Word文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的PDF文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机构申报-单位名称”。
(二)申报单位应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滨海保护中心对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机构资源库进行动态管理;入库单位亦可主动申请退出,经滨海保护中心审核后调整出库。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泽杰 022-66387916
邮 箱:bhzscqjbhzx@tj.gov.cn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滨海新区洞庭北路融汇商务园六区1号楼)
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机构申请表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