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正式开展新能源产业专利预审服务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03-10 15:09| 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各相关单位: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核准,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正式面向新能源产业领域开展专利预审服务。即日起,满足备案条件的创新主体可申请预审服务主体备案,备案通过后即可提交预审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主体申请条件
(一)登记注册地在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区域,或符合保护中心相关规定的其他区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主要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属于新能源产业;
(三)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及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四)三年内没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备案申请材料
(一)《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加盖公章)。
(二)请求人身份证明。例如,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等。部队单位或其他单位若无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提供用于办理专利申请、费减备案等事宜的唯一代码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三)备案主体近三个月社保参保人数证明(需体现参保单位名称、人数)及其联系人近三个月社保参保证明(需体现参保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参保人数10人以下的需提供具备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四)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三、备案方式
创新主体登录保护中心官网(https://zscq.scjgj.tjbh.gov.cn),注册账号,在“用户备案”模块提交备案材料。
进一步详细说明参见保护中心官方网站“下载专区-预审业务相关文件下载-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备案操作说明” 。
四、专利申请预审方式
备案主体登录保护中心官网(https://zscq.scjgj.tjbh.gov.cn),在“专利申请”模块提交预审申请材料。
进一步详细说明参见保护中心官方网站“下载专区-预审业务相关文件下载-滨海新区保护中心新版专利预审系统操作说明”
特此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