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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促进科研组织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0 13:39| 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科技创新是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要素,科研组织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突破原创性基础研究、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破解创新发展难题的重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科技创新、保障成果权益、支撑治理体系的制度性作用,促进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现就促进科研组织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服务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本通知所指科研组织,指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科学研究机构。

二、服务内容

(一)坚持质量导向,精细化开展预审服务。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指标引导作用,引导科研组织建立质量第一的知识产权管理意识,追求理性的繁荣,培育更多高价值核心专利。持续深化开展规范申请专利行为工作,维护专利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科研组织特点以发明人作为非正常专利申请管理节点,以科研组织内部发明人专利申请情况对其预审资格予以区分管理,降低非正常专利申请数量,精细化开展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相关工作,保障科研组织中高水平研究人员专利快速预审资格。

(二)提供专利数据支撑,提高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效能。

定期将科研组织的专利预审数据、专利申请数据等信息反馈至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为其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科研组织管理需要为其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定、知识产权布局等工作提供咨询服务,推动知识产权管理嵌入创新活动全过程。

(三)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人才能力建设。

基于创新过程和科研组织需求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并建立经验分享平台,引导区域内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经验丰富的科研组织分享管理经验,探讨管理手段。探索构建特色化、实效化的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传播平台,推动知识产权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

(四)建立重点项目批量预审服务机制。

围绕科研组织重点项目、卡脖子技术等关键领域专利预审需求,推行批量接收、集中预审服务模式,以开展技术交流会、内部会审等方式提高预审效率,准确挖掘潜在高价值专利,并在预审工作中高效引导开展专利布局。

(五)为技术专家建立双向咨询通道,提升按需服务效率,提高审查准确性。

依托科研组织先进研发团队和专家资源,为预审员与技术专家建立双向咨询通道,帮助技术专家快速了解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同时帮助预审员快速了解预审案件涉及的技术问题、技术发展现状,提高预审意见三性判断准确性。

三、服务开展方式

该服务项目以科研组织主动申报方式开展,申报主体需为已在保护中心完成备案的科研组织,包括科研院所、高校、医院等。有相关需求的科研组织需扫描文末二维码填写附件一《促进科研组织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项服务申请表》,仔细阅读并签署附件二承诺书。服务项目运行周期为一年,一年后应视情况重新申报。

申报材料须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邮箱bhzxys1@tj.gov.cn,保护中心将依申请材料与相关主体进一步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