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SC频道丨关于征集滨海新区第二批数据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应用典型案例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08-28 09:14| 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各创新主体: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数据知识产权深度应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组织开展第二批数据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应用典型案例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案例征集主要面向在保护中心完成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及有意向进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创新主体。
二、案例类型
1.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或其他方式完成数据交易,为创新主体带来实际收益的案例。
2.通过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等开展数据质押融资,为创新主体提供资金支持的案例。
3.将数据资源通过评估、合规审查、记账等流程以资产的形式计入创新主体资产负债表进行会计处理的案例。
4.参加国家级、省市级,由数据局、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知识产权局等相关单位组织的数据应用类评选、竞赛等活动,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案例。
5.数据在本单位已有深度应用并在研发生产、经营管理等环节具有实际成效的案例。
三、案例用途
此次征集的典型案例由保护中心组织开展评审。经过评审后,适时形成2025年度滨海新区数据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应用典型案例,并在后续工作中作为工作成果进行发布。
保护中心将积极引导相关创新主体发挥数据知识产权应用的典型示范作用,支持鼓励创新主体参与各权威部门和机构组织开展的数据类评选和竞赛活动,协助相关创新主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区知识产权局推荐典型案例,持续对相关数据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应用典型案例及工作成果进行宣传推广。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数据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应用典型案例需提交申报表(见附件)。案例简介包括案例基本情况、实施成果、应用成效等内容。
(二)申报要求
申报内容要求客观、真实、有效、完整,具有创新性、代表性、示范性,申报材料突出重点、文字简练、叙述清晰,不做字数要求。相关案例数据涉及敏感信息、商业秘密等内容的,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和审核,做好脱密、脱敏处理。申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提交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9月20日前将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的申报表扫描件发送至保护中心电子邮箱(邮件名称:数据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应用典型案例)。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宝双
联系电话:022-66387935
联系地址:滨海新区洞庭北路融汇商务园六区1号楼
电子邮箱:bhzxzh@163.com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