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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版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4 16:56| 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各有关单位、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关于加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发〔202479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管理,统一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编号、格式和内容。现将启用新版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登记证书启用时间安排

202499日起,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颁发新版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

二、新版登记证书换发事宜

202499日(不含)前已发证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换发新证,新证书换发后,原证书即作废。

(一)换证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1031日止。

(二)换证方式

1.已获得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单位可于工作日期间至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领取新版证书,同时交回原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

2.已获得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单位可以邮寄的方式将原证书寄至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同时说明新版证书的收件人、收件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收到原证书后将以邮寄方式将新版证书寄回。

三、新版登记证书内容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版登记证书单面载有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信息。左下方二维码扫描后可访问官方网站查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公示完整信息。

登记证书编号共17位,规则为:由年、月、登记机构代码(滨海新区为1201)及业务流水号构成(见图1)。登记号共16位(含一个校验位),编号规则为:由申请年份、登记对象数据来源代码、登记主体类型代码、顺序号、校验位构成(见图2)。原“滨海保护中心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赋予的登记编号在数据知识产权申请阶段继续使用。

1 证书编号规则

 

2 证书登记号规则

四、登记申请流程

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管理系统启用后,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仍通过“滨海保护中心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办理,登记申请流程不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珊珊

联系电话:022-66387934

换证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洞庭北路融汇商务园六区1号楼

 

        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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